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由于未通过水污染防治考核,辽河流域吉林省四平市相关区县、巢湖流域安徽省合肥市相关区县和六安市相关区县、滇池流域云南省昆明市相关区县、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湖北省恩施州相关区县,将被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今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分别对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9个流域涉及的25个省份去年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显示,截至2012年底,《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26.9%,水质考核断面中有78.1%的断面达标。淮河流域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海河流域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辽河流域辽宁省,黄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重庆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江苏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2012年度《规划》实施情况好。
环保部指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规划项目实施进度不够理想,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管理手段薄弱,已经成为流域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结构性和区域性污染日渐突出;各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网不配套、处理设施效能发挥不足、脱氮除磷设施建设滞后、污泥得不到妥善处置等问题。
环保部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要逐级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建设计划,拓宽投资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调度和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治污效果。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