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农民因无钱自锯病腿 已入院获免费治疗

2013年10月12日 19:45   来源:新华网    白明山 骆学峰

  一把钢锯、一把小刀、一个缠着毛巾的痒痒挠——河北保定清苑县农民郑艳良近日被广泛报道称,为了减轻病痛,他竟用以上这三种简单工具将自己患病的右腿锯下,一时社会哗然。那么,他是否真的“自锯病腿”?他为何有病不求医?他未来的治病和生活怎么办?带着这些疑问,新华社记者11日赶赴郑艳良家中进行了探访。

  他是否真的“自锯病腿”? 郑艳良妻子:“锯腿那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专家:绝对不鼓励“自我手术”

  10月11日下午,记者在被广泛传说为“自锯病腿”的郑艳良家里见到了他本人和其妻子沈忠红。说起“锯腿”的事,郑艳良把锯腿用的钢锯、小刀、缠着毛巾的痒痒挠这三样工具放在他坐着的轮椅上,把缠着毛巾的痒痒挠咬在嘴里,给记者比划了一下。这个场景和有关媒体拍照后被广泛在网络上传播的一样。

  对于据传发生在2012年4月14日的“锯腿”事件,郑艳良对记者这样介绍:“患病后整日疼痛难忍。因溃烂处生蛆,每天起床,被子里有蛆,看着恶心,就想动手锯掉。下肢血液不流通,锯腿时流血不多,肌肉腐烂割时并无知觉,锯到骨头时,疼痛难忍,咬着缠着毛巾的痒痒挠。”

  沈忠红说起那天锯腿的情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锯腿那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2012年农历三月二十四(4月14日),他又说要把腿锯下来,我跟他嚷了起来,气得我说你愿意锯就锯吧,就赌气跑到了西厢房。谁知道,二十分钟后,他叫我过去,说你收拾一下吧。我一看,傻眼了,差点晕过去。要知道他真这么锯,我不会让他自己呆着。”

  记者了解到,由于“锯腿”事件已经发生了1年多时间,除了郑艳良夫妇俩,并没有第三人表示自己了解“锯腿”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公众所熟知的“锯腿”的事实,都是媒体转述郑艳良夫妇的说法。

  记者在采访一些外科医生时,他们表示,可能郑艳良的腿血管、肌肉等都已经坏死,因此在没有大出血的情况下其“自锯病腿”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从科学、人道等任何角度看,医生们都表示绝对不希望看到患者“自我手术”,因为“这样做非常可能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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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郑艳良到底患的是什么病?为何最终走到“锯腿”这一步呢?

  据郑艳良和妻子介绍说,2012年1月的一天,郑艳良感到臀部和大腿疼痛,并很快发展到难以走路。在村卫生室简单治疗后,随后又到保定市、北京市多家医院进行诊治,最终被确诊为双下肢动脉血栓,属于疑难病症。

  沈忠红说:“有的医院说没法治疗,不接收我们住院,有医院说要一次交付30万元押金,后续治疗费用得百万元,我们没这个经济条件。医生告诉我,他顶多活三个月。从医院回来后,我们就进行保守治疗,他的腿逐渐出现大面积溃烂,2012年的农历二月份开始流脓,农历三月底发现有蛆往外爬,他几次说过要把腿锯掉。我始终不同意,中间我们还吵过架。”

  沈忠红说,郑艳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没有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实上如果郑艳良愿意是完全可以到正规医院进行截肢手术的,因为截肢等手术属于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并不存在即使参加了新农合也被逼“自锯病腿”的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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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郑艳良父母健在,女儿在外打工,妻子沈忠红患高血压、糖尿病,现在家里的活由她打理。记者采访过程中,郑艳良不断接到爱心人士打来捐款捐物的电话。

  记者从清苑县委宣传部获悉,郑艳良患病后,2012年10月开始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1月,清苑县残联为其办理肢体二级残疾证书。县里在生活用煤、用电等方面给以照顾和减免。2013年,按残疾人政策办理新农保,清苑县还设立了专门账户接受社会各界救助资金。

  “医生当初断定能活三个月,这不到现在都超过三个月了吗?”沈忠红说,“最难熬的都过来了,现在又有这么多人帮助我们,希望爱人能得到更好的医治。”

  10月11日下午,郑艳良被转送至保定市第二医院进行观察和治疗。保定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第二医院院长葛长青在察看了他的病情后说,得病原因还很难断定,需要到医院做全面检查后制定医治方案,并告知其不必担心治疗费用问题。(记者 白明山 骆学峰)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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