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中心:用公积金建公租房不会挪用本金

2013年10月14日 08:16   来源:长江日报   马振华

  长江日报9日报道武汉公积金中心想用公积金建公租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连日来不少缴存职工向本报表达顾虑。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称,用公积金建公租房的资金来源于公积金增值收益,不会动用职工的本金,也不会影响正常的提取、贷款等公积金业务。

  只动用增值收益建公租房

  公积金中心解释,国务院在2010年就发文明确,应当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

  该中心负责人承诺,武汉公积金中心建公租房不会挪用大家公积金账户上一分钱。这位负责人说,公积金中心参与公租房建设,省掉了开发利润,降低了建设成本,建设资金来源是以公积金未来的预期增值收益向合作银行贷款融资,由于公积金增值收益稳定,以增值收益作为公租房建设贷款还款来源,信用度高,融资成本低。因此,无需占用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不影响广大缴存职工的正常贷款和提取需求。

  不买房也可享受公积金好处

  由于很多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不到公租房,他们认为这违背了公积金让全体缴存人受益的出发点。公积金中心这位负责人说,其实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公积金缴存低的职工和新就业的大学生买不起商品房,享受不了公积金好处。“公积金公租房”建成后定向出租给这部分人群,直接用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冲抵租金,让其在不买房情况下也能切实享受到公积金好处。

  该负责人说,对于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住房申请条件的职工,“公积金公租房”可通过近期的房屋租金收益,远期的房产升值收益,促进公积金保值增值,增强了公积金的流动性和变现支付能力,为大家的公积金筑起牢固的“资金蓄水池”。

  引入竞争机制并接受监督

  不少市民担心公积金中心建公租房投资风险比较大。公积金中心这位负责人说,公积金中心投资公租房建设采取规模控制、循序渐进、滚动开发的方式进行,实行投资计划管理,科学测算公租房和配套商网的租金收入,统筹考虑每年可实现的增值收益,合理投资规模,确保投资建设资金平衡。

  在风险控制上,通过选择区位条件较好、临近公共交通沿线、配套设施齐全、居民生活条件便利的地段,作为公租房建设的备选项目,来保证公租房的出租率和租金收缴率。在运营上,公积金中心不成立专门机构,按市场规则引入竞争机制以委托代建方式运作,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委、建委和住房保障等部门的监督。(记者马振华)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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