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云南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5%

2013年10月14日 16:04   来源:云南日报    

  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0.7亿元,同比增收132.9亿元,增长20.5%;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77.9亿元,同比增支151.7亿元,增长10.6%。总体来看,上半年我省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

  但是,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形势,以及主体税种增收后劲不足、税收收入增收空间有限等问题,全省财政收入要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难度较大。

  面对财政资金供求矛盾加剧、预算平衡难度大的艰难形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宏观政策要稳住、微观政策要放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不动摇,积极稳妥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关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省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我省突出重点,按照“压什么先压浪费,砍什么不砍民生”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

  一方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李克强总理关于“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约法三章,大力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另一方面,今年年初预算安排和上半年财政支出中,超七成的财政资金投入民生,使所有社会成员享受“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助、文有所兴、灾有所救、食有所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现政府在社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托底作用”。全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务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劳 有所得是民生之源

  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居民增收措施

  上半年,省财政厅积极筹措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支持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建设。筹措专项资金500万元,对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给予补助。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省财政共筹措就业补助资金7.7亿元,保障各项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得以落实。

  继续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政策,残疾人、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益性岗位,按照规定领取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见习生活补助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2013年至2017年,对云南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到本校云南籍应届毕业生10%的高等学校,按每超出一名毕业生500元的标准,对学校给予奖励。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二十条意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积极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努力推动城镇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老 有所养是民生之重

  不断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

  上半年,省级财政共筹措对企业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46亿元,确保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27.7亿元,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3278万元。

  2013年上半年,经充分调研、详细审核,优选出186个养老建设项目,新增养老床位5670张,总建设规模180712平方米,投资规模达到1.83亿元。

  筹措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资金共7878万元。

  学 有所教是民生之基

  全面推进教育优先战略

  上半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73.1亿元,为全省602.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为27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提供生活费补助。

  继续拆除重建235万平方米不安全校舍和加固改造100万平方米校舍。

  安排2013年农村义务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08亿元,全省5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安排学前教育实施项目专项资金5.69亿元,用于学前教育校舍改建、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等,全省1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得到资助。

  安排1.5亿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实施职业学校特聘计划、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设备补助等项目。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5.33亿元、国家助学金1.22亿元,全省26.6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16.3万名中职学校学生获助学金资助。

  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云南大学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项目建设,并根据考评,安排高等教育发展项目绩效考评专项资金5000万元。

  安排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4.48亿元,资助学生15.17万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病 有所医是民生之福

  支持医药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上半年,筹措新农合补助资金77.03亿元,全省除昆明市外参合人数为3250.45万人,参合率达97.77%。筹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96亿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水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年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80元。新农合门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以上,已有3000.39万人次得到补偿,受益面达92.3%。大幅提高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的水平,由新农合资金按总费用70%报销且不设起付线。全面实行新生儿在年度内随父母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筹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26亿元,支持全省129个县市区的19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85个乡镇卫生院和13292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全省33241名村医给予补助。

  筹措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省级医院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医技水平。筹措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民营医院的规模发展、示范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筹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7500万元,积极推进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群众医药负担有所下降。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0元,筹措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资金9.56亿元,向全省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率和实施率达到100%。筹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7.92亿元,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等重大疾病和国家免疫规划,支持全省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2557例。

  筹措资金1350万元,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中医药设备配置、中医药人员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以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等。

  住 有所居是民生之要

  稳步增加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

  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大省级预算投入,为推进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财力支撑。上半年,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并下达中央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2亿元;此外下达廉租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24亿元。

  落实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要求各地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各地从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按5%的比例提取、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按10%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筹措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52亿元,重点解决困难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提升了我省农村居民住房的防震抗震能力。

  弱 有所助是民生之底

  城乡基本社会福利制度协调发展

  上半年,省财政厅分别筹措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2.61亿元和30.33亿元。从2013年起,将99万城市低保和438万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40元和108元,增幅达15%。

  筹措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57亿元,在2012年的基础上,将3.3万名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5%,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93.5元和1322.5元。

  筹措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66.9万元。

  筹措抚恤补助资金7.11亿元、医疗补助资金0.69亿元,落实包括老年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在内的37万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待遇。

  筹措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3.33亿元,帮助各地切实做好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基本生活的有关工作。

  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22亿元,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提高封顶线,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

  筹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99.47万元、残疾人事业专项补助经费1537万元、第14届伦敦残奥会云南籍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奖励经费820.2万元,扎实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文 有所兴是民生之利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纷呈

  上半年,安排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9875万元,支持农家书屋书目更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免费电影放映、资助村民开展文体活动、文化活动“以奖代补”等项目。

  安排文化惠民活动经费5600万元支持送戏下乡文化活动、农村题材优秀作品奖励、农村文化宣传、人才培养、文化惠民活动示范村建设和文化节庆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

  安排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经费4080万元,补助全省408个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农民体育健身和文化活动的开展。

  安排资金3932万元加大“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力度。

  安排资金7356万元支持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

  安排资金7397万元,加大对文物的考古、发掘、征集,文物主体的维修保护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和奖励文学、音乐、美术、电影、戏剧等各方面的优秀作品创作等。

  灾 有所救是民生之安

  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全面提高

  上半年,省财政厅共筹措抗灾救灾补助资金7.67亿元,支持镇雄县“1·11”、“1·28”山体滑坡,洱源“3·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展开;

  筹措抗旱生活补助资金1.2亿元,“冬春荒”生活补助资金3.89亿元。安排我省地震救援“10大能力”专项补助资金1.9亿元、“三小”工程补助资金2000万元,全面提升了我省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食 有所安是民生之本

  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上半年,省财政积极筹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补助资金7918.52万元,用于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奖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和举报打击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项目。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对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和单位执法办案经费、抽验经费、装备经费等给予资金支持,整合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

  2009年

  我省用于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达1286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66%

  2010年

  我省民生财政支出再创新高,达1570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69%

  2011年

  我省民生财政支出达到2098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71.6%

  2012年

  我省民生财政支出达2615.3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73.2%

  2013年

  年初预算安排和上半年财政支出中,超七成的财政资金投入民生,全力构建 “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助、文有所兴、灾有所救、食有所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全社会全体成员撑起“安全伞”,全力构建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民生“托底”政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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