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半数医疗纠纷医院存过失 患者诉求赔偿额超14亿

2013年10月15日 08:21   来源:京华时报    李秋萌

 

  “两年来对本市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发现,半数医疗纠纷中医院存在过失。此外,骨科、产科和妇科成为医疗纠纷的重灾区”。昨天,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发布会,介绍两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进展。受理的医疗纠纷中,患者诉求赔偿数额共计14.9亿元,通过调解实际赔偿1.88亿元。

  □数据

  医院有责案件超过半数

  为解决医患纠纷中“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陪”的问题,医调委于两年前成立,并成为北京市唯一的专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队伍。以“合法调解、公正便捷”为工作原则,依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截至2013年9月30日医调委共受理案件4044件,结案3442件。目前医调委每个月受理的调解案例在130例到170例之间。结案案件中,有责协议结案1548件,无责协议结案193件,有责未达成协议271件,无责984件,无法定责73件,当事人或继承人放弃114件,表示诉讼151件,医院自赔78件,其他30件,调解成功率为82.8%。

  市医调委介绍,在所有结案案件中,医院有责案件达到1800多件,超过结案总数的半数,这意味着半数医疗纠纷中医院存在过失。

  骨科受理医患纠纷最多

  记者注意到,骨科、产科、妇科成为医疗纠纷的三大“重灾区”。

  其中,之所以骨科成为受理纠纷最多的科室,市医调委副主任刘海英表示,这也符合国际上的普遍情况。首先,骨科比较直观,患者可以直接看到感受到治疗效果和情况,而骨科医学上的愈后与患者理解的愈后层面不一样。患者的致伤原因、老龄化、高血压、糖尿病等都有可能影响骨伤的治愈效果。

  此外,产科妇科纠纷扎堆是世界各国都出现的情况。一般来说“动刀子见血”的手术更容易产生医疗纠纷。与带病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不同,孕产妇是健康人,一旦在孕育、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心理上就很难接受。同时,孕育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也比较多。

  □赔偿

  患者诉求赔偿额超14亿

  数据统计显示,患者诉求赔偿数额共计十四亿九千万元,通过调解实际赔偿一亿八千八百万元。

  医调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医疗赔偿一定是过错赔偿,医院存在过失才能进行赔偿。在调解过程中,有的患者要求几千万甚至上亿,但并不是要求赔多少就能赔多少。医调委将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国家规定进行调解,根据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损伤的后果进行赔偿。

  按照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一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据介绍,医患双方只需自愿填写申请表格,符合受理范围,即可立案受理,进行免费调解。医调委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调解一方不接受调解建议的,医调委将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市民可以拨打医调委24小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66136275,一年365天都会有人接听电话。

  □病例

  手术器械落在患者腹腔

  这一纠纷发生在北京某三甲医院。2013年7月,医院为27岁女性患者朱某做子宫肌瘤摘除手术。术后,器械护士发现手术器械缺少了,但手术的医生主观地认为器械不在患者体内,违规关腹,导致拉钩遗落患者腹腔,患者不得不在术后7小时后接受二次手术取出拉钩,造成患者二次手术并发生术后感染的后果。患者要求赔偿30万元。

  ◎分析:医调委责任评估认为,可以认定医方在手术操作规程中违反手术室工作制度关于手术器械管理的规定,医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经调解,医方最终一次性赔偿患者8万元。

  切除肿瘤误切部分胰腺

  北京某三甲医院在今年6月为一名59岁男性患者刘某做左肾上腺肿瘤切除术时,误切除了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患方要求赔偿50万元。

  ◎分析: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分析,医调委认为,医方在手术过程中未能辨别肾上腺而误切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由于误切胰腺,胰液所致化学性腹膜炎,导致腹腔感染,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医方过失与患者胰腺被误切胰尾部缺失、再次行肾上腺瘤切除术及胰瘘致腹腔感染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调解中。

  □调解个例

  患者索赔不成挥刀自残

  2012年9月的一个上午,医调委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医务处的电话,有一名因为药物原因导致右眼视力失明的患者扬言要在医院杀人,医方申请医调委紧急出现场。接到报案后,调解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纠纷。

  到了现场,调解员了解到,患者魏某今年27岁,因“双眼胀痛伴视力下降1年”于2012年5月收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某医院眼科病房。住院手术第二天取纱布后患者无视力,同时伴有角膜水肿;一周左右,院方认为患者术后表现的角膜水肿反应强烈与手术操作不符,同时出现类似表现的患者都是术中使用了同样的药物,所以告诉他是药物中毒。住院期间,医院共为患者做了7次补救手术,角膜水肿有所好转,但患者右眼视力几乎丧失。面对术后这样的结果,患者难以接受,要求院方赔偿250万元。

  患者在与医院的对峙中,将自己的腿割伤,并用血在墙上写上“杀”字,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要杀人,还对值班护士挥动刀子进行威胁。

  虽非过失医院先行赔付

  接到调解申请后,医调委专门委派了一名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接手此案。经过调解员数小时的耐心劝导、开解,患者的情绪缓和下来。调解员了解到,这名患者还没结婚,本想通过手术改变视力,以后成家好好生活,结果却导致最终可能要装义眼,为此他更加仇视社会,说话做事更显偏激。

  调解员一边耐心地做工作,一边多次申请专家咨询,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认定,并将案件提交合议。最终认定患者损害的后果与其自身体质特殊、对药物敏感有关,非医疗过失所致。未找到医方过失导致患者损害后果的依据,医院无责,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医调委难以提出赔偿建议,但考虑到患者的具体情况,在与药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协商医方给予患者先行赔付,以平息医疗纠纷,事后再向药厂追偿。

  化解矛盾透着人情味

  调解员再次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建议医院从道义上考虑给予患者一定的补偿。医院提出2万元补偿款,患者当即急了,大喊道:“我不缺这点儿钱,我要一生幸福!情绪再度失控,表示“我的小命不值钱,死也要搭上两个!”他砸护士站,用酒瓶威胁医院保安,最后被警方带走。

  随着矛盾激化,调解员在与医方的沟通中,希望他们能够慎重考虑,不让矛盾升级;

  对患者也不放弃,反复向他讲解专家合议结果,以理相劝,以情动人,征得他的配合;劝解工作甚至做到了患者父亲身上,希望这位父亲多给孩子一点关爱,促进事情的解决。其间,医院也两次主动看望身处拘留所的患者,进行沟通。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沟通劝导下,医方最终同意补偿患者30万元,患者亦答应此补偿意见并签订协议,本例矛盾激化的医疗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链接·医调委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成立于2011年5月30日,依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医调委下设分中心七个,总部设有:调解部、法律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和培训防范部,调解部内分为责任评估岗和调解岗。

  医调委现有人民调解员53人,承担全市十六个区县医疗机构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包括:中央、厂矿企业、市属三级医院52家,区属二级医院96家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04家。

  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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