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药监局取消、下放部分职能 编制150名

2013年10月16日 09:47   来源:郑州晚报   裴蕾 王治

  取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设16个内设机构……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该局的职责和机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取消、下放、加强部分职能

  根据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取消、下放、加强部分职能。

  取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用、临床验证审批职责;取消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职责。

  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到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到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部分职责将进行整合: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等。

  将加强该局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等职能。

  同时,该局将承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职责。

  内设16个机构,行政编制150名

  按照规定中确定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

  除了常规机构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综合处(合作交流处)、人事处和规划财务处外,还将设立和职责挂钩的其他机构:

  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承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餐饮食品监管处,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负责办理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有关注册管理工作以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药品再注册、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还有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应急管理处、科技装备和标准处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7名。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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