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为治污划分4个片区 大货车渣土车禁行

2013年10月18日 07:22   来源:西海都市报   

  10月17日,记者从西宁市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为了有效防止大型载货车、渣土运输车对西宁市中心城区造成污染,交警部门特划分4个片区,限制大型货车、渣土车进入城市中心。

  据了解,为了防止大型载货车、渣土运输车对西宁市中心城区造成污染,西宁市交警部门不仅针对大型货车、渣土车划分了限行片区,还明确了限行时间、限行机动车类型及限行路线。具体规定为:第一片区的道路为东起建国路,西至黄河路,南起夏都大街、南关街和西关桥,北至七一路以内的区域范围。每日9时至19时禁止、限制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通行;第二片区的道路为东起建国路,西至新宁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七一路和秀水路以内的区域范围,并包含小桥大街和门源路。每日9时至19时禁止、限制核定载质量为3吨以上(含3吨)的货车通行;第三片区的道路为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以内的区域范围,并包含昆仑中路。每日7时30分至22时禁止、限制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第四片区的道路为东起明杏路,西至海湖路,南起南山路,北至祁连路以内的区域范围。每日全天候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重型货车通行。4个片区边缘的起至道路不包含在禁行范围之中,片区内所有路段属于管控的道路范围。主城区互助路、祁连路、明杏路、南山路、南川东路、香格里拉大道、海湖大道、西川南路、柴达木路、宁大路不属于禁行的管控道路。

  这项措施已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交警部门将采用固定执勤、选点设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大型货车、渣土车违反禁令标志信号随意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实施处罚。(作者:龙腾飞)

(责任编辑:魏敏)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