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成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根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工作主要内容,并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按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制定、完善扬尘控制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环节扬尘控制成效。(记者 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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