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办法出台

2013年10月21日 11:41   来源:安徽日报   吴增彦 李晓群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律师行业综合评价机制,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升。

  据了解,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采取记分考核办法,将评选标准分为基础设施、内部管理、人力资源、业务绩效、社会形象五个大部分。办法对律师事务所的人员规模、办公场所、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同时为了推进律师事务所持续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律师管理模式的转变,办法对于信息化建设应用广泛,制定、实施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按照规定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的律师事务所将给予相应奖励。

  该评价办法尤其注重和鼓励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规定对于积极参加经常性涉法信访活动,积极参加维护农民工、下岗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活动,积极参加捐资助学、助残、救灾、扶贫以及其它公益活动,或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其它特殊成绩,受到表彰奖励的给予奖励。

  据了解,目前我省执业律师人数已有6000余人,律师事务所560余家,律师行业已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我省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有力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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