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西宁市决定于近日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而此次发放物价补贴,已经是我市今年第三次发放生活补贴。这一举措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我市临时物价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每月1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5元。发放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全市预计将为16.5万人发放720万元。
据悉,这也是我市今年以来第三次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重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针对物价上涨情况,去年12月份至今年5月份、今年1月份,分两次共为17.1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阶段性临时生活补贴和春节一次性补贴4295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者:张倩)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