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1日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965.9元,同比增长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3838.7元,同比增长16.7%;家庭经营现金收入4214.3元,同比增长8.1%;财产性收入211.3元,同比增长5.7%;转移性收入701.6元,同比增长27.7%,增幅提升9.3个百分点。
随着腰包鼓起来,农民消费形式也更多样了。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98元,同比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其中,用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基本生存型的消费支出共2973.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5.1%;用于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居住等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共1857.4元。
另悉,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54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077.4元,同比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记者潘园园通讯员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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