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土部内部获悉,目前国土部并未下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文件,只是征求过意见。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大局已定。未来将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尝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同时,包括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进行。
对于当前征地拆迁制度改革的几种方案,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近日在京表示,不赞成单纯大幅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鼓励普遍建立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和多种方式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同时鼓励以留地安置“升级”农民的土地权益。
尽管中国每年都会出台针对土地征收、建设用地以及土地供给的管控,然而,土地收益仍是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各个地方政府将地价没有限度地降低,有些是零地价,有些是负地价”。对此,国土部官员提出,盘活存量、控制总量,完善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控制规模。
据南方都市报
中国式跟帖
“法与理2013”:土地补偿不提高,为何地价飙升快?
“wmzhang11”:典型的双重标准。地方政府强制征地,可以先斩后奏,为什么不尽快明确农民权益“先期保证”?
匿名网友:只有把地价权归还给农民,才能遏止地方政府乱占土地。
“阿啰跛左曩”:又是悖论。土地补偿金不提高,土地转让招拍挂没上限,中间的差价谁拿走啦?
“蓝光极速2012”:支持留地安置,解决农民长远生计;货币补偿一补了之,是不负责任的。
匿名网友:那房价是不是应该降点呀?
“zhangjm4261”:不让农民涨价,只能自己出地王?
匿名网友:农民靠地活着,没了地再不提高补偿,农民吃什么?
“田雪晖”:不赞成确定补偿标准,商业拆迁由市场选择,政府征用由法院裁定。
据新浪网
看点
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张治宇:依据市场价提高农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必要的,尤其是被征土地用于市场开发时,征地主体就应当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保障农民利益。至于建立补偿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留地安置的思路,个人认为方向是可取的,比如应及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但从可操作性来说,需要地方政府强有效的制度配合,否则政策很难推进。目前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家从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一般都是上面给原则,地方出细则,实际操作中极容易走形。因此,对于被征地者来说,多拿些征地补偿更切合实际。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