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前三季度CPI上涨3.4% 位列全国第七

2013年10月23日 13:18   来源:贵阳晚报    熊承浩

制图:徐其飞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昨日发布数据:今年1至9月份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去年同期上涨3.4%,位列全国第七。其中,在外用膳价格上涨10.2%,影响CPI上涨1.09%。

  根据数据显示,构成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个大类同比“六升二降”。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最大,上涨5.7%,影响CPI上涨1.91个百分点,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因素。食品大类中的16个分类有13个上涨,其中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10.2%,影响食品类价格水平上涨3.25个百分点,液体乳及制品价格涨幅也较大,达到16.1%。

  此外,烟酒上涨0.7%,衣着上涨4.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6%,居住价格同比上涨6.1%,主要是由于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下降1.8%。

  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对比来看,贵阳市前三季度居民消费累计比价格总水平(103.4)位列第7位,比全国平均水平(102.5)高0.9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南宁市(101.7)高1.7个百分点,比最高的西宁市(104.4)低1.0个百分点。在贵州省,贵阳比最高的六盘水市(103.7)低0.3个百分点,在九个中心城市中列第2位。

  专家声音

  进入秋冬 价格进入上涨通道

  根据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所在的2月份,是今年前9个月的最高水平,为105.5。之后出现回落并较为平稳地运行。9月份出现较大幅度反弹,CPI环比上涨1.1%,涨幅比8月份扩大0.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的专家表示,进入秋冬,商品价格进入上涨通道,普通农产品价格“补涨”的需求更加强劲,加之接近岁末年初,节假密集,特别是临近春节到来,将面临物价进一步上涨的压力。

  对此,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要大力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肉禽的规模化养殖建设,同时增加蔬菜品种的供应;落实好自去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禽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等工作,统一规范管理,控制价格稳定。

  此外,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时,为使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物价的上涨而造成生活受较大影响,应适时地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补贴的联动机制。(沈蓉 本报记者 熊承浩)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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