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天津居民乱扔垃圾:等灯空当车里扔出塑料袋

2013年10月30日 16:19   来源:城市快报   

  近日,相关部门发起向十大陋俗陋习说“不”倡议书,引起社会的关注。每个人都杜绝陋俗陋习,城市将大变样。这里面最令人头疼的莫过于乱扔垃圾,马路上、街边、草坪里……甚至垃圾箱旁,都能看到垃圾的身影。昨日,记者来到繁华街道、十字路口,发现了一些垃圾“乱跑”的景象。

  时间:早上8点30分

  地点:海光寺十字路口

  理由:不是自己家

  昨日早上8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海光寺南京路与卫津路交口,由于早高峰时段还没有过去,马路上车流不断,而在十字路口处总能看到白色塑料袋或者纸杯的身影。

  等待过程中,记者不时看到有垃圾从车内丢出,基本以装早点的塑料袋和豆浆牛奶的纸杯为主,也有一些用过的纸巾。一辆黑色轿车停下等红灯,顺着车窗扔出一个塑料袋,由于动作很快,记者“抓到”的这个司机并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海光寺“蹲点”半小时,发现车窗扔东西的行为有7例,包括烟头、纸巾、塑料袋等。

  时间:上午10点30分

  地点:滨江道商业街

  理由:那不是有人扫吗

  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滨江道商业街,虽然是工作日,但滨江道并不冷清。记者从滨江道南京路路口走到陕西路,路面十分干净,一张纸都看不到,显然是刚刚打扫过的。陕西路与滨江道交口附近,两名保洁员正在休息,边聊天边找寻旁边的垃圾。

  田师傅今年58岁,在滨江道上干了13年的保洁员,“经常是我们扫完了,一回头就有人继续扔。”记者与田师傅交谈了5分钟,一回头,原本干净的路面又有零散的纸屑和包装袋。虽然南京路到陕西路只有230米,但田师傅一天不知道要跑多少趟。“这平常日子还好,一到周末,人跟下饺子一样,垃圾也跟下饺子一样多。”田师傅说,“说句实话,一到周末,我就在想,这些人大周末不在家休息,跑出来干嘛?”

  说话工夫,就在旁边,一个年轻人将冰淇淋的包装随手扔在地上,很自然地继续走,记者上前询问,他并不觉得羞耻,“那不旁边有扫地的吗?”

  时间:下午4点30分

  地点:府湖里

  理由:谁看见了

  府湖里靠近南丰路有一片平房底商,方便周围居民购物,不过底商的房顶子上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张奶奶家住三楼,从窗户望出去,正好看到底商的房顶,全是垃圾,什么都有。

  张奶奶好“打抱不平”,有一次她开窗,就听到从楼上扔下来一兜东西,咚一声砸到底商的房顶上,张奶奶很生气,寻着方向去找,“我当时判断,应该是旁边楼栋的五楼。”门敲开了,里面一位中年妇女看着张奶奶说,“谁看见我扔了?有证据吗?”

  下午4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府湖里,经过将近一刻钟的观察,发现有一次扔垃圾的行为,垃圾出来得突然,并没有找到它的“出处”,却听到了巨大的声响。

  声音

  管好自己城市就能大变样

  “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从今天开始,从我做起!”网友“梦萌”说。在马路上看到有乱扔垃圾的行为,“梦萌”曾经尝试着去制止,结果却是遭人白眼。“我们只要督促自己,不乱扔垃圾,城市就会大变样。城市环境好了,我们才能过得更舒心,受益的还是我们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规定

  乱扔垃圾责令清除罚款

  2010年4月1日施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在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随处便溺或者乱倒粪便,严禁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类废弃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即时清除;拒不清除的,处5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严禁由建筑物或者车辆向外抛掷各类物品。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500元罚款,单位违反该规定的,处5000元罚款。

  专家

  要让人们自觉形成习惯

  天津师大城环学院教师孟伟庆博士

  乱扔垃圾的问题,是一个个人生活行为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的综合问题。首先,当前一些市民还没有在思想意识上形成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习惯;其次,在媒体宣传和知识普及上,老百姓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乱扔垃圾可能造成的严重环境影响;最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垃圾分类的综合管理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市民前期的垃圾分类做好后,后期的垃圾资源化需要环卫、宣传等各个部门配合。同时,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奖励惩罚经验,进行系统规划,从整体角度做好垃圾的回收处理。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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