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金融政策细则将发布 条例进起草阶段

2013年10月31日 10:37   来源:解放日报   王志彦

  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启动。一个多月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开局。

  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实施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了运行一个月的情况。在国庆长假期间,为满足企业咨询需求,试验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照常开放,每天接待约800人次的现场咨询。节后,试验区管委会正式办理相关业务,10月8日—10月29日的17个工作日,共接待企业、个人咨询和办理业务36314人次,其中企业办理业务 (企业核名、新设、变更、证照领取)10878户次,包括企业核名3172户。自贸试验区门户网站每天访问点击量达到180万次。

  目前发布的2013版负面清单编制特别管理措施共190条,其中对试验区重点发展的产业(服务业和部分制造业)按照小类表述,增强市场准入的透明度,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经过近一个月的实际运作,已初步显示出优越性。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去年平均每家356万美元的7倍)。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近1300万元,是去年平均每户374万元的3.5倍)。上述新设企业中,以贸易类和服务类为主,占比分别为60%和33%,以及部分金融和物流类企业。

  各项监管制度试点起步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在分析贸易监管制度时指出,这一制度核心内容是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监管模式和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

  9月底海关会同检验检疫完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同时,上海海关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并已完成10票试单运作。检验检疫公布了进境货物预检验及核销管理、“即查即放”现场查验模式等18项具体制度,并按照“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要求,对“一线”进境货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针对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和内外贸一体化监管,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可操作性方案和实施意见。

  金融监管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的重点工作,其核心内容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目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继发布落实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支持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在形成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发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指出,综合监管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服务业扩大开放逐步落实

  在政策推进层面,目前《总体方案》六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的23条开放措施中,12项已可以实施。7项(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医疗机构、增值电信)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暂停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后实施。其余4项(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需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或与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政策口径后落实相关操作细则。

  在项目引进层面,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外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外资工程设计、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已有一批项目落地,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投资管理、增值电信、旅行社等开放领域项目正在洽谈跟进,并形成一批项目储备。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根据政策落地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争取在年内推动23项措施中的19项措施实现项目落地。

  围绕《总体方案》明确的10多项功能拓展任务,在金融领域,目前已有23家各类金融机构获批入驻试验区。在贸易和航运领域,新引进一批总部经济、文化贸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融资租赁、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重点功能项目。

  与此同时,法制保障抓紧完善,试验区条例已进入起草阶段,争取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对于未来改革重点,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各项配套工作,促进试验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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