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斌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韦大伟关于《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经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作了说明。
《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已经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矛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关于重新确定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刘振新作了说明。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作了关于2012年省级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他说,列入本次报告范围的政府性投资,是指由中央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性投资,共507.2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89.08亿元,省级投资118.21亿元。总体上看,我省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较好,不仅促进了经济即期平稳较快增长,也为推动全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针对政府性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表示,将加快政府投资立法进程,规范完善决策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政府投资管理水平,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政府副省长梁卫国、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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