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规人才配偶可以“特殊积分”入户

2013年11月01日 18: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陈蓝蓝

  从2008年在全国率先发布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至今,我市已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762人。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正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配偶就业、学术研修津贴制度等3个政策进行修订,广泛征求意见。

  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762人

  2008年9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发布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以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学术研修等“瓶颈”问题为重点,初步构建起我市第一个综合配套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我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762名,其中杰出人才8人,国家级领军人才174名,地方级领军人才1297名,后备级人才1283名。

  用人单位接收高层次人才配偶可获补贴

  为适应我市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市人社局于8月启动了《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试行)》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3个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据了解,此次修订,将“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也明确纳入政策覆盖范围。根据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每成功接收一名高层次人才配偶,由政府给予一年期每月2000元的岗位补贴。为使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安心生活工作,方便人才配偶生活就业,同时体现我市户籍制度对高层次人才的适当倾斜,本次修订明确了人才配偶入户有关渠道,放宽了人才引进政策的年龄限制,对于人才引进积分分值不够的,采取特殊积分方式予以办理。

  高层次人才享最高2万元研修津贴

  据不完全统计,市、区教育部门平均每年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近20人,为高层次专业人才解决了后顾之忧。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一级学校就读;后备级人才子女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市一级学校就读。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学术研修活动,我市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截至2012年12月,累计发放津贴101万元。此次修订,将杰出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内,高层次人才学术研修津贴、进修类津贴最高达2万元,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同一年内可以申请享受一次学术研修津贴。(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陈蓝蓝)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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