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规定发布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可停课限行

2013年11月07日 09:09   来源: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发布时,将实施部分运输车辆停运、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停课和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长春市空气重污染分为两个级别

  《预案》规定,长春市空气重污染分为Ⅰ级预警(红色)、Ⅱ级预警(橙色)两个级别,并分级响应,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其中,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度污染天气[AQI 24小时均值在201-300(含3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两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确定为Ⅱ级预警;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 24小时均值在300以上),且预测未来两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确定为Ⅰ级预警。

  橙色预警发布时实施“四停”措施

  吸入人体内的颗粒物会导致肺炎、气喘等呼吸系统疾病,而PM2.5粒径小,对人体健康影响则更大。据长春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发生重污染时,长春市首先应发布健康提示等公告信息。

  根据《预案》,橙色预警发布时,长春市将施行重点排污单位限产减排10%污染物、部分土石方和建筑拆除工地停工、停止露天焚烧与露天烧烤、停驶10%公务车辆等“四停”措施,强制性减排污染物。

  红色预警发布时,在“四停”基础上增加停运、停课和机动车限行措施,即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停运,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停课,实施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限行措施。

  多措并举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就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春市将开展燃煤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公安、环保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管理,加大货运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冒黑烟、高污染黄标车等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检查频次和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同时,长春市各相关部门将加强扬尘污染防控,继续落实工地封闭施工、路面硬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拆迁洒水压尘等措施,加强露天煤炭、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管理。上冻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另外,长春市将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相关政策,今冬明春,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强化监督管理,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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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

  重污染天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根据环保部日前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除了建议施行重污染天气停办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外,环保部明确表示,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上刑事手段。

  环保部5日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环保部提出,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各级环保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严控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生产和使用,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处罚。”环保部要求,大幅压减耗煤项目生产规模,支持电厂等耗煤大户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定期公开企业用煤量、煤质、治污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就面源污染治理,通知说,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全面禁止秸秆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重污染天气一旦出现,环保部在要求各地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通知说,北方采暖地区要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新闻附件

  AQI: 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缩写,是2012年3月国家发布的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监测为6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数据每小时更新一次。AQI将这6项污染物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呈现。

  (城市晚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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