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纳 通讯员 王芳)2012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531宗,然而全年仅有11宗行政案件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昨天上午,在深圳中院举行的《行政审判白皮书(2012)》新闻发布会上,深圳中院副院长傅新江表示,应诉机制不完善的一个体现就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未真正建立
据悉,2012年全市行政首长出庭次数不多。福田区人民法院有4宗行政案件系行政首长出庭,尤其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秦群力在行政案件中出庭应诉,受到了社会民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好评;罗湖区人民法院有6宗行政案件系行政首长出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的仅为1宗。
傅新江表示,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对于行政首长了解本机关执法问题、消除行政相对人对抗抵触心理、树立政府法治形象有着积极意义。为规范出庭应诉制度,傅新江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出庭人员的确定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懂业务;二是熟悉案情;三是具备相当的行政法功底和应诉技巧;四是人员最好相对固定。此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已经被纳入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各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对待,在规范出庭应诉制度时适当予以考虑和安排,进行科学谋划和积极推进。
去年行政机关败诉87宗 存在十大问题
记者昨天从深圳中院举行的《行政审判白皮书(2012)》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87宗,目前主要存在十个方面的问题,引发了一系列行政诉讼案件,包括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被诉无权颁发房地产证书等。
房子买了,相关流程也走了,按理说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如果你突然发现房产证上盖章的单位不是法定的国土部门,而只是事业单位登记中心,那该怎么办呢?此前,就有业主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现有房产证并判令被告重新核发房产证。
原来,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作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在2013年3月之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其行使房地产登记职责,但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此前却已经以自己的名义颁发了数万本房地产证书,从而引发行政诉讼。直到2013年3月,才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授权,才给相关诉讼画上了一个句号。
《白皮书》指出,主体权限不明确是行政机关执法存在的第一大问题。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是由法律、法规及规章授予的,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明确授权,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可以独立地成为执法主体并实施某一项职权。
其他九大问题
1.认定事实不清楚
2.适用法律不准确
3.行政程序不合法
4.文书制作不规范
5.职责履行不到位
6.自我纠错不主动
7.协调维稳不积极
8.内部监督不充分
9.应诉机制不完善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