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刚刚出具的水质检测结果报告数据中,马鞍山市城区生活饮用水106项指标检测全部合格,这意味着马鞍山市城区生活饮用水可以直接饮用。
自去年以来,该市卫生监督局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加强对城区饮用水的监测,对该市参加国家监测网的2户市政供水单位的2份出厂水和20份末梢水、3户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3份出厂水和3份末梢水、10户二次供水单位的10份水样进行每季度1到2次的监测,并及时网络直报各类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在长江沿岸取水口设置了防护牌,要求在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不得停靠船舶,不得游泳等。另外对涉水产品的监督采取索证和抽检的监督措施。
此次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市水样所做的全分析检测,是国家饮用水卫生新标准将全分析由35项增加到106项以后,该市首次全面开展水质全分析工作。从106项检测结果可见,该市多数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值检测线,未发现该市存在高风险水质检测指标,全市饮用水达到直饮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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