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广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广东河源市近日出台当地史上最严的环保考核办法,加强广东“生命水”——东江的水环境保护。
东江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也是广东送入香港供水系统的重要水源。
河源市地处东江上游。这份名为《关于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绩效评价及奖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求,“划定水功能区的地表水以划定功能类别为考核标准,对未划定水功能区的地表水水质要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
Ⅲ类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意见》指出,Ⅲ类标准以下的水质要确保不再恶化,并逐年得到改善,至2016年年底,东江集雨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支流及主要河流水质要常年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
根据《意见》,全市东江集雨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支流以及对东江水质影响较大的支流,共50条,全部纳入考核监测对象。
为有效推进各地水环境整治工作,从今年起到明年,河源每年对目前为Ⅳ类、Ⅴ类或劣Ⅴ类水质的每条河流,拨付30万到5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整治资金。
《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起,对考核河流地表水水质未达到水质保护目标或未得到改善的,将会作出相关处罚。若产生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甚至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的事件时,河源分管环保工作的县区各级官员及相关责任人都要接受停职检查或者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