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口之家月入3000元以下可申请廉租房

2013年11月12日 20:56   来源:西安日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昨日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再次放宽除经适房外,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三类保障房的准入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可申请廉租房。新标准下月起正式施行。

  2012年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29982元,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保障性住房供需状况,经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收入准入标准,其中: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保障对象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调整为:

  廉租房低收入标准调整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即:29982÷12×40%=999.4元,取整为1000元。

  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29982÷12×80%=1999元,取整为2000元。

  限价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 29982÷12=2499元,取整为2500元。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1倍执行,即两人家庭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调整为:1100元、2200元、2750元。

  ——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月收入标准分别调整为:1200元、2400元、3000元。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西安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介于城镇低收入标准与廉租房准入新标准之间的城镇家庭,其人均收入由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同级民政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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