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居民收入35年增长71倍”这一消息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但实际上,过去35年,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速高达9.8%,高于人均收入2.4个百分点。
在居民收入增速落后于GDP增速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占整个GDP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长期研究居民收入问题的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统计学教授韩兆洲指出,从劳动者收入占GDP比例来看,1978年广东省该比例是60.6%,2010年是44.4%,下降了16.2个百分点。
在该比例下降的同时,企业利润和政府税收等占比却不断上升。例如广东省政府税收占GDP比重在1978年是13.5%,而到2010年是14.9%。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表示,居民收入占比不断下降有几个原因,其中之一是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没有随着GDP的增加而增加。“我们的劳动生产率没有大幅度的提升,我们的技术创新没有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挂钩。”
而梳理31个省(区、市)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的数据,去年上海、北京、浙江这3个地区位列前三名。其中,上海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40188.3元,是唯一突破4万元大关的省份。
由于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也相当大。上海比榜尾的甘肃多23032元,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623元。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