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粤卫信)昨日下午,广东省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自12月1日起,全省38个试点县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药价将同比降低15%左右,并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调整政策。
据介绍,自去年全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平价医院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近日,为了加快推进这项改革,广东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要求所有试点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同时,为避免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医院收入,广东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助补偿10%,医院自行消化10%进行补偿。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珠三角地区由当地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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