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养老金2015年提至100元/月

2013年11月15日 09:35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拟到2017年投入超过820亿元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涉及城乡低保(含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及孤儿保障共6类保障范围,将惠及5400多万人次。

  《方案》总体目标“四年两步走”

  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千方百计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省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

  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广东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具体实在的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让广东的民生工作每年都有看得见的进步,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扎实的提高。

  省长朱小丹批示,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多开展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的调查研究,重点抓好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亲自谋划指导,组织人大代表到8个省直部门和17个地市高密度调研,形成了底线民生概念和范畴的共识以及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的调研报告,对做好底线民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各相关部门雷厉风行、通力合作,其中省人社厅在短短1个月内进行测算,围绕目标进行了8种方案的测算和反复比较分析,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了坚实基础。

  据测算,2014~2017年,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资金总支出超过820亿元,将惠及特殊困难群体5400万人次,其中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支出61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支出超过356亿元,补助比例超过57.5%。

  《方案》总体目标分“四年两步走”:第一步,力争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前列。第二步,到2017年,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力争全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前列。

  城乡低保

  城镇“三无人员”纳入城镇低保

  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达到全国前10名,2015~2017年保持在全国前10名。城镇“三无人员”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基础养老金

  标准明年7月起提高到80元/月

  2014年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年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残疾人保障

  参照沿海省份年增不低于10%

  参照沿海省份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每年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全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2015年起达到并保持全国前10名。

  农村五保

  将逐年提高人均供养水平

  2014年起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人均供养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10名。

  医疗救助

  每年缩小和目标1/4差距

  对照总体目标,从2014年起,以每年缩小1/4差距的速度,提高全省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10名。

  孤儿保障

  建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5年起,全省孤儿生活保障水平达到并保持全国前6名。

  省民政厅

  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含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及孤儿保障等四类底线民生保障项目。从民政部门来说,下一步重点是将部署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认真履行《方案》的职责分工,着力加强“保得准”、“管得住”、“用得好”三个方面工作。 (谭秋明)

  省残联

  107万残疾人明年将得补助

  省残联表示,《方案》大幅提高了残疾人保障对象的补助标准和扩大受助对象,主要包括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残疾人保障制度的内容。以去年底的补助人数为基数,按照2014年比上一年度递增10%测算,预计2014年将有107万残疾人得到补助。

  省财政厅

  积极筹措资金统筹财力安排

  省财政厅表示,将按照《方案》安排,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好中长期财力安排,将每年保障底线民生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确保我省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困难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粤仁宣 (署名除外))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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