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4日24时下调油价 93号汽油每升降至7.54元

2013年11月15日 09:59   来源:北方网   吴宏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2013年11月14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国Ⅳ标准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520元调整为9360元,降低160元;0号柴油(标准品)由每吨8400元调整为8245元,降低15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下调。

  本市下调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国Ⅳ标准90号汽油6.99元,93号汽油7.54元,均降低0.12元;97号汽油7.96元,降低0.14元;0号柴油7.12元,降低0.14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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