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或将养老机构发展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013年11月19日 2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陈静

  上海老龄化趋势不断增加,新增老人多为独生子女父母,传统家庭照料功能日益弱化。记者19日获悉,今后上海各级政府可能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养老需求状况,将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发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举办保障性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施小琳19日透露,各级政府部门将通过补助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

  针对当前部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过高、偏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缺乏规范等问题,《条例(草案)》规定,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人的服务需求;为收住的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做到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施小琳表示,上海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呈现出老年人口持续增长、高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抚养系数逐年升高的特点。从2013年起,新增老年人口中将有80%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传统家庭照料功能日益弱化。施小琳指出,机构养老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这位民政局长说,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社会养老需求相比,上海养老机构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养老机构的扶持和规范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施小琳表示,通过更高层面的立法、总结、固化成功经验,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申城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确有必要。

  据知,上海在“十一五”期间率先提出并基本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老年人口由家庭自我照顾、为7%在家居住但需要社会服务的老年人口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3%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口提供机构养老服务。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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