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强制校长每天发微博 官方称系误读

2013年11月20日 08: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120名校长被要求每天发微博,不发微博的话,还将被问责。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济南教育局宣传处李主任,她回应称此事被误读,教育局只要求辖区内直属学校建一个官方微博,而不是校长开微博。对于具体运营情况有量化要求仅为指导性,非强制性。

  质疑一:每天发微博,校长忙得过来吗?

  由于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再仅限于传统媒体,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媒介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有媒体报道,济南长清区的120名校长也被要求每天发微博,不发微博将被问责。

  在这篇报道中,记者看到,学校微博的运营情况纳入了长清区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学校不但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微博进行管理和维护,而且要对校长上微博进行监督,如果有疲于应付、更新不及时等情况长清区教体局会予以通报。按照要求,校长每天要登录微博,且每周要在上面发一条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内容。平时学校微博每周至少发五条原创内容。

  有网友质疑,每天都发微博,校长忙得过来吗?昨日,北青报记者向济南教育局求证时,宣传处李主任告诉记者,强制校长发微博的信息不实,系被误读。教育局考虑到现在中小学学生家长已成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媒介的使用群体,学校有了政务微博新平台,可以展示学校信息,也方便家长提反馈意见。她表示,教育局要求辖区校长组织人员开一个学校的官方微博,不是让校长开个人微博,至于具体的微博运营量化要求,她表示非强制性,而是指导意见,“教育局衡量辖区单位的工作情况,肯定需要量化评估”。

  质疑二:达不到要求,校长会受罚吗?

  当记者问及“校长被要求每天发微博,不发微博将被问责”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时,济南教育局宣传处李主任说,校长并不会受罚,微博运营的考核机制主要是一种敦促形式,希望校领导重视同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多盯着点”。之前媒体报道微博运营不善会被通报,她认为这是另一个误读点,“通报”应理解为“公示”,“这里面没有问责制,我们是只奖不惩”。

  在长清区教体局提供的关于实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通知中,北青报记者看到对学校政务微博管理运行情况有如下规定:各单位有健全的政务微博和运行领导小组(赋)3分,工作小组3分,有管理考核机制4分。微博页面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有学校特色5分;每发布一条信息1分;管理和运行不畅,该项工作年度不得分。

  长清区乐天小学负责宣传的张居民老师介绍,在他拿到的区教体局的文件中有个月度统计表,要求记录发微博条数、粉丝增长数。在日常运营中,遇到重要的宣传点才会更新微博。

  长清区归德镇王魏小学的张校长介绍,区教育局工作会没提到搞不好微博会惩罚。一名负责微博运营的老师表示,她表示知道区教体局有量化规定,不忙时会尽可能去更新。

  质疑三:校务微博能发挥实际功用吗?

  对于“校务微博能否发挥实际功用”问题。济南教育局宣传处李主任介绍,在推进政务微博建立之初,不少学校心存疑虑,担心微博带来负面影响。然而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不错的案例。山东师范大学附中的微博上,常看到学生以囧哥、阿杜、萍姐、孔妈昵称称自己的老师。微博上发布的校园戏剧节、歌手大赛等活动信息,学生、家长响应强烈。在新浪微博统计的校园微博影响力排名中,该校排在前十名。李主任介绍,长清区很多小学家长外出务工,通过微博也可以近距离了解孩子学校的信息。

  长清区教体局宣传处刘应阶介绍,之前济南市某小学在其官方微博说学校只招收区直机关单位的孩子,市教育局发现做法不符合规定,和该小学校长协商后取消了这个限制。

  刘应阶说,在明年3月会给长清区教体局直属学校的家长下发学校使用微博通知书,让家长通过微博给学校提意见,如果届时有校领导不配合微博新平台的使用,教体局会进行约谈。

  文/ 实习记者 张骁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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