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方案 19个行业转移入豫须经"认定"

2013年11月20日 09:51   来源:河南日报   陈学桦

  河南省下发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

  19个行业转移入豫须经“认定”

  在工信部将河南省列入产业转移项目开展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省份后,11月19日,省工信厅下发《河南省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省辖市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严把认定关,切实防范落后产能转移河南省。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以产业转移项目为切入点,科学、严格设置准入门槛,坚决防范落后产能转移,积极引导投资方向,高效开发利用优先支持资源,推动优先支持类项目的开发,促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同时,创造产业政策和土地、财税、金融、环保、质监等政策协同配合的沟通渠道和接口,总结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为建立完善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奠定基础。

  根据《方案》,河南省将加强对各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管理,引导本地区围绕特色和优势发展区域经济,避免同质化竞争,逐步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切实遏制低端产能无序扩张,增强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方案》提出,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高起点、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

  据悉,试点期间,河南省将按照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重点对国务院明确提出的19个需要抑制产能过快增长的行业进行严格把关。这些行业分别是炼铁、炼钢、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电石、造纸、酒精、电解铝、铜冶炼、锌冶炼、铅冶炼、味精、柠檬酸、皮革、印染、化纤、铅酸蓄电池。

  此次认定的对象主要为本省承接的产业转移项目,认定意见分为优先支持类、允许建设类、限制发展类。试点工作要着力防止限制发展类项目落地。

  试点工作时间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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