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夜间,我市联合检查组通过检查与核查发现,11月14日-18日期间,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虽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但根据《兰州市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当1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达到85时,启动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督促五大重点企业兑现冬防承诺,降低生产负荷5%-20%,并使用更加优质的煤”,该企业未采取降低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加上所排放大气污染物与外来沙尘叠加,造成较长时段内局部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因此,该企业将面临最高限额处罚。
受浮尘影响,近期城区空气质量出现重污染,针对这一情况,11月18日夜间,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未严格落实全市冬防方案中关于“在重污染天气,重点企业要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在14日-18日期间没有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仍然按照正常生产情况进行投煤发电。同时,该企业厂区内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有多处大面积裸露土地,空地尘土较厚,堆煤场覆盖不彻底,存在煤炭自燃现象,造成空气污染。另外检查组还发现该企业在线设施在线数据出现异常,流量计存在未校准、出现偏差等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鉴于该企业未能对厂区扬尘进行有效管控,堆煤场存在自燃现象,造成空气污染,由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最高限额罚款。并责令其对厂区扬尘进行整治,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整治情况由市联合检查组核查。
二、由市环保、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三、由市属媒体对该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深度曝光。
四、经核查,市环保、工信、质监及相关县区驻厂监察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各单位对该批驻厂监察人员进行撤换并严肃问责,问责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五、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以上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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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防督查组走进三大电厂
检查用煤及排放情况
11月19日,由市纪委、市政协、市环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国电兰州热力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和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大电厂排污情况以及煤炭销售配送网点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首先来到国电兰州热力有限公司,仔细询问了煤源和排放指标,在得知对方严格按照“冬防”要求排放时,督查组强调,在完全按照供热要求烧煤的基础上更要兼顾环境保护,绝对不能偷排偷放。随后,督查组来到了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对集控室检测到的每日烧煤量、入口粉尘及出口二氧化硫浓度等相关内容数据进行了检查登记。
当日下午,督查组来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冬季烧煤主要用于供热,之前使用的燃煤因扬尘大、烟雾浓度重,现都撤换,目前全部使用靖远的无烟煤,达到了“冬防”降污标准。督查组强调,企业生产要兼顾环保,各个电厂也要积极配合降污工作,限量减排,以热带电。
在西固区的几家煤炭销售、配送网点,督查组仔细检查了煤质后要求各煤炭销售、配送网点坚决杜绝劣质煤,按照“冬防”的要求,合法经营。
据介绍,此次“冬防”治污督查重点是针对三大电厂冬季用煤量、排放情况及驻厂监察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城区网格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小火炉冒黑烟、焚烧垃圾等行为;各类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土地裸露、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以及是否存在私自经营有烟煤等行为。(记者 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