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南省出台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价格政策通知,按照海南省政府统一部署,海南省自2013年11月20日零时起在全省全面供应、销售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规定,车用汽、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加价后,海南省93号、97号车用汽油市场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66元和9.19元,上涨0.22元,涨幅分别为2.60%和2.45%。0号车用柴油市场最高零售价格每升为7.53元,上涨0.30元,涨幅为4.14%。
据隆众石化网分析师徐莹介绍,目前除海南外,华南地区其他省市油品升级也在积极筹备中。 11月15日,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宣布:从即日起,广西北海、贵港、梧州、贺州四个地市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汽油;其他地市也正在积极推进国Ⅳ汽油的全面置换升级,确保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部供应国Ⅳ汽油。广东省则要求要求全省从2013年12月1日起全部销售粤Ⅳ车用汽油;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Ⅳ车用柴油、另外,粤Ⅴ地方标准也正在积极制定中。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