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天津市“走出去”便利化环境,市商务委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天津市企业1000万美元以下贸易类对外投资试行备案制。备案制试行一个半月来,市商务委共受理企业1000万美元以下贸易类对外投资备案事项13项,均当天办结,实现了“一次办结、立等可取”,得到了企业普遍好评和高度评价。
据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进一步简化天津市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为天津市企业主动“走出去”发展营造便利化环境,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境外投资的时机,降低境外投资成本,促进投资便利化,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试行备案制后,由于减少了境外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等核准要件,免去了区县商务委、上级主管部门转报的中间环节,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本市企业仅需在线填写、打印对外投资申请表、核准告知书知情单,并将上述材料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至市商务委即可申请备案。市商务委于1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事项予以确认,并电话通知企业领取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企业凭证书即可办理外汇、外事等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