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年救助83万流浪者 安置7万多名流浪未成年人

2013年11月21日 16:18   来源:河南日报   李红

  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河南省各救助管理机构已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3.17万人次,其中,帮助7660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返回家庭。11月2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知这一信息。

  据了解,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社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上,完成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政策性过渡。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对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实施主动救助、关爱型服务,实现了第二次制度性变革。

  十年来,河南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已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3.17万人次,并为他们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其中,帮助43200多名精神病人、19600多名痴呆傻人员、7660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返回家庭或临时安置。

  在对流浪者的救助中,河南省已初步建立救助网络,全省已建立56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救助管理机构和一个省级救助协调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与公安、城管、医院、交通、铁路等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

  各地救助机构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如郑州创建了以“类家庭”、家庭寄养、街头救助亭、流动救助车为特点的救助模式,洛阳以心理救助、关爱服务为载体的做法,焦作以救助工作进社区为着力点的救助经验,许昌以城市管理平台为基础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驻马店创建了精神病人集中供养模式,安阳市形成了集定点医院、高等院校、社工组织等多位一体的救助服务体系,汝阳县创建了以建站、设所、布点构建县、乡(镇)、村(社区)基层救助网络强化源头预防等一系列救助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实施,为各类受助对象提供了更加人性化、亲情化的救助服务。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还重点总结推行流浪精神病人和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先救治后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依法管理职业乞讨行为的工作模式,依法打击拐骗、诱骗、胁迫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拓展救助覆盖面,把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街头重病等临时遭遇生存、生活危机的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救助服务范围,使救助对象更加广泛,服务内容更加全面。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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