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交委近期出台多项举措,对渣土运输撒漏、施工扬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针对渣土装运,天津市建交委提出“八个严禁”: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同时,天津还出台“五项措施”包括:加大现场监管力度,配备现场监管人员2人,施工单位2人,土方运输单位2人;建设工地出入口必须安装并使用摄像监控装置和门禁;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渣土装运现场扬尘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土方挖掘机驾驶员操作行为,杜绝超装,降低噪音。
天津市建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专项治理,重点在于加大落实监管力度。例如,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前风挡显著位置粘贴标牌,否则不允许进出工地。对于未按规定违规出土的工程,将对其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由于天津市仍有不少重点工程在建,施工扬尘问题给空气质量带来一定影响。为降低扬尘影响,天津市建交委要求,明确工地围挡要符合相关规定;做到现场内主要道路、模板堆放、料具码放、散体材料堆放要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的标准;做到所有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建筑立面密目网全封闭。
此外,要做到全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六是要求建设单位将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
天津市还禁止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对混凝土生产企业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必须改造增设沙石料堆场封闭设施,做到全封闭堆放;对目前露天堆放的沙石料,必须采用密目网或篷布进行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厂区内通行道路和地面必须硬化,并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尘土,避免产生扬尘和雨后泥泞。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