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民间借贷地方法规今将在温州进行表决

2013年11月22日 09: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孙昌銮

  今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正式表决《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如草案获正式表决通过,将是中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法规。不过,最终的方案比最初版本已有所调整。

  在草案最初版本的媒体报道中,曾有“温州拟立法设民间借贷年息上限为48%”的内容,这也一度引起外界广泛关注,但最终版本已无上述规定。浙江金融办有官员解释称,考虑到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有明确的不同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民间借贷审判司法解释,可能对利率作出新的规定,草案最后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据介绍,《条例(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额度或借款人数达到一定界限后,将进行强制备案制度,其规定,企业、个人相互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民间资金借贷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累计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要将合同副本报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委托的民间融资行业服务机构备案。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条例》最主要的内容是划出了民间融资的合法范围,也明确了借贷双方的权益,将能促进民间借贷的发展。

  温州最新公布的“温州指数”运行情况显示,今年10月份,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为20.03%,环比下降0.11个百分点。 (记者 孙昌銮)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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