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0条扶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

2013年11月22日 09:57   来源:广州日报    耿旭静 徐一斐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强民企国际竞争力。今年继续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2〕15号)中的50项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壮大民营骨干企业,努力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的民营骨干企业。

  2013年广东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7000万元。

  据悉,意见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快培育壮大民营骨干企业,努力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的民营骨干企业。

  意见对全省民营骨干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包括在全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之外,将珠三角地区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粤东西北地区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企业列为省重点培育对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等。

  根据意见,对四类单位或产品免征增值税。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营业税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同时,意见支持民间资本在符合准入条件、承诺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

  此外,为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激励电商平台开展让利促销,2013年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补贴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国内市场。 (记者 耿旭静 徐一斐)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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