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此前,对不动产的管理不够集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而且在信息登记这一块相对空白。这项改革,不仅简化了行政流程,也消除了不动产的“信息孤岛”。这是否是三中全会之后调控的“第一刀”?对房地产市场又会有何影响?
国家统计局本周发布的10月份70座城市住宅价格指数显示,与前一月相比,10月份出现房价同比上涨的城市为69座,同比上涨城市数量连续第6个月保持在69,仅有温州一座城市房价持续下降。同时,一线城市继续领涨全国房价:上海同比上涨21.4%领先,北京、广州、深圳分别为21.1%、20.7%和20.6%。
就在统计数据发布的同一天,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提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的要求。这是继北京、上海、深圳之后,第四个加入“二套房七成首付”阵营的城市。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在这条调控政策上实现了全部加码。
时值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大部分人都对每一项涉及到房地产的政策投以极大的关注。近几周来,北京加强了预售审批,增加土地和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量,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地也从加大限购力度、收紧预售许可、提高二套房贷款比例等方面颁布了楼市的调控措施。
不过不少人认为,靠行政手段来使房市走上健康合理的发展道路非常困难。目前来看,在“盘活存量”上实现突破有可能会是一个可行之道。而其中,房产税的引入呼声越来越高,正反方的观点争辩也越来越激烈。
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383改革方案”,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包括房产税从试点到全面实施等”,被外界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在三中全会中,财税改革也被看作是突破口和主线索,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到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作为房地产税中的重要一环,房产税已经被提了好多年,不少人也认为这是解决中国房价过高的一个有效方法:增加地方政府合理税收来源,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房价;同时也增加了持有成本,降低非刚性购房者的购房预期,在房价上涨预期不明确的情况下,挤出投机因素。而不动产信息的登记,也被不少业内人士看作是房产税全面开征的一大前提要素。
如此一来,基础打好,前景看好,房产税的落地还有什么问题呢?
房地产市场这个领域是积弊已久。所以,房产税要引入,也必将面临着制度设计的巨大困难。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的试点,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房产税的征收,整体看来,并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所以贸然推行肯定有风险。房产税如何推广,必须依据各地不同的财税情况和地方居民特色来进行衔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魏加宁在刚刚闭幕的财经年会上表示,中国国情复杂,地广人多,各个地区差距大,既然是地方的税就应该让地方来解决。而在其他一些环节上,也存在着制度设计的困难,正如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所说,我们国家的房产本身是没有产权的,如果现在要盲目开始征房产税,大家肯定有意见,所以试点多一些会比较好。要去探索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大中城市和三线城市、城与乡,以及存量房产和新增房产不同的特点。另外,小产权房如何征收、从第几套房开始征收、保障不影响低保户等问题,都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之后才能进行逐步的试点范围扩大,政策出台无疑需要有大量的政策研究作为基础。
同时,不少专家提出,三中全会对房地产税的提出应该是去厘清房地产开发环节中的一系列税种,用房产税来替代一些不必要的间接税,即优化税制,而不是单纯多加一个房产税。如果是这样,必将使负担又添在住房者身上,适得其反。
值得注意的是,10月份主要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超过10%的城市达到了21个,也就是说,21个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看来非常困难,而今年三四月份不少城市并没有很好的收效,反倒出现了例如20%的税收最终还是压到了刚需购房者的身上,所以,房产税的设计需推进,但必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形成普遍的共识,使房屋真正理性地回归到使用价值上,强调自住属性,解决其基础的民生问题,需审慎为之。张末冬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