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
——三被告偷拍县委书记半年,并出示给县委书记看;县委书记报案后,三被告一审被判刑
——判刑的理由之一是“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后果”,而县委书记之后仍正常工作,三被告认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过重
——被告之一出示清单,称是偷拍视频中录下的向县委书记送礼的人和礼金礼品,此清单证明县委书记受贿
——三被告被判刑后,当地纪委是否介入调查该县委书记?如调查了,调查结果如何?记者无法从任何渠道获知
——三被告认为自己偷拍是为反腐,当地人认为他们是为个人目的而采取非法手段
导读:湖南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在办公室内被3名下属“监控”6个多月,案发距今已有一年之久。李熠、杨凡、刘阳等3名涉嫌偷拍的政府公职人员一审均获刑1年8个月,后提起上诉。该案目前已移交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日期未定。
“视频拍到了什么?”“何以要挟县委书记?”这是案发后舆论不断追问的焦点,但官方至今未有明确回应。被告家属称视频显示胡佳武涉嫌受贿,视频部分内容已以文字材料形式辗转举报至湖南省纪委,北京青年报记者曾就此向湖南省纪委发函核实,未果。
日前,北青报记者获取一份举报人为“李熠”并摁有手印的文字举报材料,且被告知与之前递交给湖南省纪委的材料内容相同。该材料举报胡佳武收红包和包裹等物品,送礼者至少涉及当地8家单位的9名相关负责人。北青报记者向胡佳武电话求证时,他让记者“问纪委”;而怀化市纪委称,以湖南省纪委的说法为准。
举报显示送礼者涉及
当地多单位负责人
1981年出生的李熠,案发前系麻阳县委督查室工作人员。一审判决书显示,2012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与同为“80后”的朋友杨凡(案发前系麻阳县法院干部)、刘阳(案发前系麻阳绿溪口派出所所长)聚餐时,提出在县委书记胡佳武的办公室安装偷拍设备,利用偷拍的视频要挟领导以达到提拔的目的,其余两人均同意并分工实施。
李熠利用自己在县委工作的便利,将县委书记办公室内的饮水机替换为安装有窃听、窃照器材的同类型饮水机,并在自己办公室用电脑接收视频内容,从2012年3月一直“监控”到当年10月份。拍摄到的视频资料被存储在一个500G的移动硬盘中,李熠剪辑后将部分内容拷到MP4上,于当年10月17日下午当面播放给胡佳武。胡随后报警,李熠等三人先后被控制,视频资料被收缴。
据称,一审期间,法院当庭播放了一段视频,内容是胡佳武正常办公的场面。其他未播放的视频内容引发舆论各种猜测,有消息称视频显示胡佳武涉嫌受贿。
北青报记者获取的举报材料,据称是李熠根据记忆记录下的视频部分内容。举报材料显示,“从2012年6月端午节至国庆、中秋短短的3个月期间,胡就收取了下列人员的红包和高档礼品”,材料还列举了9个名字,名字后附有单位,涉及民政、安监、农业局、发改局等8个单位,单位职务后面附有送礼内容,以红包居多。
举报材料还称,“其余送红包和欧米茄高档男女情侣表的人我不认识。据我初步估计,大约在短短的3个月期间胡收受红包达16个之多,高档礼品若干。这些红包胡在送礼的人走后都进行了清点。”
11月23日,北青报记者就收到举报材料的内容致电胡佳武试图求证,未等细说内容,胡便称“这些情况应该去问纪委”,他作为当事人“不好说”,随后挂断电话。
北青报记者据公开资料及近日实地走访发现,材料列举的9名送礼人及职务中,有5人的名字与其后所附职务相符;另有3个人,以所附单位职务为准,案发前这些职务实际对应的名字,与举报材料上这些职务对应的名字姓氏相同,名字同音或音近;还有一个人,名字实际对应职务与举报材料上所附职务略有出入。
北青报记者与其中6人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其中2人接通后即挂断电话,其余4人皆否认。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