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4年启动社会建设综合考核

2013年11月26日 13:26   来源:南方日报    骆骁骅 向松阳 宣

  昨日,全国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研讨会暨“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广东)年会在珠海举行。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会长郑必坚,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致辞。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副省长、省社工委副主任邓海光作主旨发言,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主持。

  李嘉表示,珠海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珠海一是有基础,二是有必要,三是有责任实现更大突破。

  邓海光表示,广东把社会建设置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统筹推进,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今年初,广东全面清理各种考核检查,原有的279项省级考核检查项目仅保留了33项,撤并率达88%,新增了社会建设综合考核项目。今年开展“试考核”,从明年开始,每年对各地社会建设的基础情况、进步情况和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划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分别排名,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邓海光说,广东继续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县镇村三级全部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全省建立5800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万多人民调解组织,今年上半年,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9%。

  会上,广东、北京、上海等9省市社会建设的工作机构签署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此外,省社工委与珠海市签署共建全省社会建设法制化试点城市协议书,与佛山市顺德区签署支持顺德区创建全省社会建设与治理创新示范区协议书。

  记者了解到,下一届年会将移地贵州贵阳举行。

  共建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在昨天举行的全国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北京、上海、广东、重庆、贵州及南京、大庆、温州、嘉兴等9个省市地的社会建设工作机构签署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共谋社会治理新计策。

  根据备忘录的规定,9省市地将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信息共享、协助调研、项目合作、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展开合作,对社会建设中的重大课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探讨。

  全国社会建设年会将趋于制度化。备忘录首次以条文形式明确“每年举办一次年会”,由合作方协商轮流举办,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年会前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商讨研究年度重点改革项目等措施。联席会议秘书处实行轮流制,任期一年,由年会筹办方担任,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此外,记者获悉,该备忘录为开放式协议,欢迎并呼吁其他省市加入。

  社会治理改革与国家制度体系完善密切联系

  “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时提出,恐怕再有30年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体系。我理解,这里所说的一整套就包括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治理制度。”郑必坚表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社会治理正在开启一个崭新阶段,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布局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是与“整个国家制度体系的改革完善”密切联系。

  81岁高龄的郑必坚依然思路清晰,他表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就需要在新的条件下系统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要通过改革,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郑必坚表示,目前中国人的身份从“单位人”的角色渐渐转变为“社会人”,“可以这样估计,今天全中国大约只有较小一些比重的人还在‘公字号’的各种组织里,而相当多的人在所谓的体制外”。后者带来的人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意识流,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背景下,既为中国社会提供了新的活力、动力,但也带来种种矛盾、不协调、失范、失衡等问题。

  三条“土枪”不足以应对社会治理

  “不仅在北京、广东、上海,在贵阳,创新社会治理也是一项紧迫性问题。”陈刚表示,贵州虽然是经济小省,却是舆情大省,亟需与兄弟省份交流社会建设经验,携手并进。

  陈刚认为,社会治理能力属于党的执政基础之一,但一直在执政基础中处于比较薄弱的环节,“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我们的社会治理还是主要依靠三条‘土枪’:派出所、居委会、党支部,不足以应对社会治理中涌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既不能指望加快经济发展来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仅靠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改善党的执政形象也不能代替社会治理。”陈刚表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既是党不可替代的政治任务,是一个具有全国共性的迫切课题,“三者的关系既相互交错制约,也相互支持促进。”(记者 骆骁骅 向松阳 通讯员 粤社宣)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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