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四家企业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被通报 两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26日,记者从甘肃省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了解到,兰州三家国字号企业和一家省属企业因没有履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承诺被通报,另有两名领导干部因冬防工作不力被免职。
被通报的企业分别是,国电兰州热电公司、甘肃大唐西固热电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和甘肃酒钢集团榆中钢厂。这四家企业和国电兰州范坪热电公司是兰州市五大重点污染监控源,污染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0%,煤炭消耗量占80%。
根据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提供的数据,14日到18日,国电兰州热电公司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但未按规定降低生产负荷,且擅自停运除尘设备。兰州市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在18日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根据兰州市相关规定,“当1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达到85时,启动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督促五大重点企业兑现冬防承诺,降低生产负荷5%-20%,并使用更加优质的煤”。
这家企业将面临兰州市环保局最高限额的罚款。
同时,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党委书记因辖区内扬尘严重被免职。城关区环卫局一名环卫站长因垃圾清运不及时被免职,区环卫局长被通报批评。另有多人被问责。
据了解,因治污不力,5年间兰州市两任环保局局长被免职。
相关企业就通报一事做出积极回应。其中,国电兰州热电公司根据内部规定,撤销直接责任人职务,对公司领导层和部门责任人也进行了罚款和行政记过的处分。(记者 肖正强)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