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甘肃省将废止新车临时移动证,并同时启用远程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系统,以更好地解决甘肃已售新车从销售场所到注册登记前上路行驶的问题。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甘肃于2007年实行已售新车在注册登记前使用“新车临时移动证”的规定,自启用以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省内使用的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移动证”在法律效力、交强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自2013年12月1日起,甘肃全省将废止“移动证”,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不再印制“移动证”,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发放“移动证”,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再签发“移动证”。未发放和已发放未签发的“移动证”,由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收回销毁。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人员介绍,12月7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移动证”。对在检查中发现继续使用“移动证”的,要一律予以收缴,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同时,为解决“移动证”废止后甘肃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前临时上路行驶的问题,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研发了依托VPN专网的远程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系统,简称“临牌系统”。符合资质条件的品牌汽车经销商经审批后安装“临牌系统”,公安车管部门通过“临牌系统”远程审核,品牌汽车经销商为新售机动车打印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据介绍,今年8月起,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全省开始推广此项工作,目前,兰州已开始启用“临牌系统”。“移动证”废止后,甘肃省内其他各市、州根据系统推广应用情况开始启用“临牌系统”。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