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中村3层以上经营性建筑或要加装室外楼梯

2013年11月28日 11:20   来源:大河报   朱琨

  郑州市政府昨日发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2月20日,全市城中村自建出租房、社区居民楼院进入专项治理阶段。

  通告指出,城中村主干道必须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有市政管网的,必须按标准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市政管网的,必须保证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设置室外水源并配备取水设施。

  根据通告规定,超过3层且出租经营的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要增加室外楼梯;另外,在出租屋、门面房售卖液化气充装的,虽然方便了居民用气,却因隐患严重要被封杀,通告严禁在这些场所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出租屋内设置液化气充装点。

  另外,城中村租户、社区居民楼院内不得在楼梯间、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社区居民楼还应设置电动交通工具集中充电区。城中村门面房、出租屋要配备灭火器、“消防红水桶”,3层以上(含3层)每户可配备安全绳、防烟面罩等逃生工具。

  数字:城中村出警率超1/3

  “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消防隐患最严重。”昨日,管城区消防大队从事十多年消防工作的李学峰表示,按照接警经验判断,目前城中村的出警率大概要超过三分之一。

  通告规定,各县(市、区),乡(镇)办,社区(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检查、谁督办”、“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火灾隐患,经检查和督促仍不整改的,将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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