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向各地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同时我区取消1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下周起,自治区发改委将对相关单位变更《收费许可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我区取消1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本月开始执行,包括非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员适应性能检测费;非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新车上户一次性成像拍照费;行驶证工本费;临时行驶证工本费;驾驶证工本费;学习证工本费;机动车辆登记证工本费;中尼边境地区旅游观光证工本费;西藏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手册工本费;婚姻登记费(结婚、离婚、复婚登记证收费);登山注册收费;出租车计价检定费;生育证工本费;准生证工本费;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本费;娱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不再收费。根据规定,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