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实施难点在于确权
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华网近日邀请到国务院发展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任兴洲,为大家解读如何才能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访谈中,任兴洲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望缓解用地紧张,前提是符合条件。
主持人:前段时间一些城市土地市场“地王”频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不能缓解供需矛盾?
任兴洲:这次改革应该说对城镇土地市场供应是有一定作用的,原来是靠政府去征收,征收过后再招拍挂出让,现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应该说增加了土地进入市场的方式。但是这里面也要避免一些误区,那就是并不是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都可以随意地、毫无顾及地进入市场。
《决定》里明确:第一,要符合规划。不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土地都要有规划,要有总规和详规。第二,符合用途管制。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实际上我们的土地是缺乏的,人均耕地面积比较少。那如何来保证农业用地不被任意地侵占,这非常重要,这对于我们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都非常重要。所以,这次《决定》既提出了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可以同权同价,但是又严格提出了要符合规划和符合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来入市,这既体现了改革的突破,又稳妥和慎重,这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如果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话,会减少原来因为征地带来的很多矛盾和摩擦,使整个土地市场供应更多样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发展城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而带来的用地紧张的矛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