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海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为土地增值税的大幅增长奠定了基础。今年1—10月,全市土地增值税入库11.67亿元,增收2.56亿元,同比增长28.13%。
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时所缴纳的一种税。为解决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等情况,威海市进一步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有效发挥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作用。改进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法,改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控管,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2%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起到了堵漏促收的作用。
同时,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他们了解有关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及权属变更等方面的资料,加大税源监控力度,确保土地增值税的应收尽收和大幅度增收。
2008年到2012年,威海土地增值税分别入库3.5亿元、4.1亿元、5.7亿元、7亿元、10.6亿元,分别增长10.46%、14.85%、42.05%、22.47%、50.93%;2013年1—10月组织收入11.67亿元,同比增长28.13%。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