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山西曲亭水库坝体塌陷事故,经调查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记者3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此次事故33人被追责,其中,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7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2月15日7时许,位于山西省洪洞县曲亭水库左岸灌溉洞出现大流量漏水,2月16日10时许,水库坝体塌陷贯通过水,成为一起水库坝体塌陷较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63.45万元人民币。
山西省政府曲亭水库“2·15”事故调查组称,经调查认定,洪洞县曲亭水库“2·15”坝体塌陷较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据了解,此次事故共涉及有关责任人员33人。对洪洞县曲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法人代表秦某、洪洞县水利局原总工宋某(现任洪洞县水利局副局长)、临汾市水利局原水利管理科科长张某(现任临汾市水利局移民办主任,副县级)等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洪洞县南垣水利管理处、临汾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临汾市水利机械工程局等1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与此同时,对洪洞县水利局、洪洞县政府、临汾市水利局、山西省水利厅等14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