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成立34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013年12月04日 14:49   来源:西藏新闻网   裴聪

  记者从拉萨市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全市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4个,兼职调解员34人。今年以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件,调处成功率100%。

  为使调解工作规范运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运作。拉萨市制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走访检查制度,对各企业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了解企业在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抓调解时,注重预警调处机制的建立,把企业改革、减员增效、破产关闭等影响劳动关系重大变化的问题作为预警的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通过落实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纠纷苗头。注意把预防、调解机制与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平等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基本的维权机制,以及对职工、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培训宣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行为,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普遍建立了工作制度,制订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断得到完善、规范。及时调处、快速化解矛盾,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企业形成了“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要求,企业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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