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天津海关对外宣布,2013年开展的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取得重大进展——一桩涉及生活垃圾等105吨“洋垃圾”的走私大案告破。11月18日,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权威鉴定确认,天津海关在该案中查扣的嫌疑货物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
2013年年初,海关总署提出“开展绿篱行动,建设美丽中国”的工作部署,致力于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活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2013年3月,天津海关缉私局通过情报线索,将侦办重点锁定在天津海兴、海川两家报关公司。这两家报关公司实则一套人马,背后实际是被一家大的货代公司控制,存在以进口废塑料名义走私国家禁止或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境的重大嫌疑。
在掌握可靠情报线索后,天津海关缉私、监管、稽查、风险等部门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缉私与一线监管力量同时出动,对涉案企业申报进口的17票货物实施突击查验。在查验过程中,海关缉私人员有了惊人的发现:有的集装箱内装有爬满虫子的旧塑料奶瓶和满是污物的生活垃圾袋;有的集装箱刚一打开箱门,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就让人喘不上气来。几个小时的连续查验,有的海关缉私人员出现恶心的症状,有的眼睛被刺激性气体熏得布满了血丝,经过艰苦的工作,海关缉私人员共清点出约140吨具有走私嫌疑的固体废物。通过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反复核实,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权威鉴定,确认上述嫌疑货物中105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洋垃圾),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列名的“城市垃圾”、“已使用的农用塑料膜”等,以及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的土壤。依据掌握的线索和证据,天津海关缉私局依法对上述涉嫌走私进口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案件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截至今年11月20日,“绿篱”专项行动中天津海关共刑事立案28起,案值8603.28万元,涉案货物重量18000余吨。其中走私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洋垃圾)案件2起,涉及废铝灰、聚酯切片等;走私进口限制类固体废物(可用作资源的固体废物)案件24起,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废棉纱案件2起,涉嫌偷逃税约64万元;行政立案170起,涉及废五金、废塑料、废纸以及禁止进口的医疗废物等。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