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花”染发产品没有“身份证”
柳城查获一批非法化妆品
我国未批准过含有“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但柳城县某展销会上却冒出了一批含海娜花的非法化妆品,目前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
今年10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的通知》。通知称,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染发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化妆品许可批件方可生产销售。经核,我国未批准过含有“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市场上所用宣称含有“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均为非法产品。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监管部门的要求,柳州市及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场监督检查工作。11月21日上午,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县城白阳广场“服装·商品展销会”展销点,查获一批宣称含海娜花成分的染发类化妆品,货值约5250元人民币。22日,执法人员再次在“服装·商品展销会”上查获一批含海娜花成分的染发类化妆品及其他冒牌伪劣非法产品,货值共2万余元。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这批产品进行处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柳州市监管部门提醒,含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为非法产品,消费者请不要使用。如果市民在市面上发现含海娜花的化妆品,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6批不合格化妆品(名单可上总局网站查询),请拨打12331举报。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