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近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创新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七条,从巡视工作主要任务、巡视任务部署、工作方式和步骤、工作协作配合、巡视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多项创新意见。
坚持把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作为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巡视工作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中心,着力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遵守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调巡视工作要把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作为主要任务,决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决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坚持“三不固定”原则,灵活安排巡视任务和巡视力量
《意见》提出,实行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灵活机动安排巡视任务和巡视力量。要增强巡视的频率,增加巡视组的数量,充实巡视工作人员,3年内将区县和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巡视一遍,实现巡视对象全覆盖。
坚持9种工作方式和5个工作步骤,强力推进巡视工作
《意见》明确,坚持9种工作方式和5个工作步骤,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强调巡视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机关和部门充分了解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带着情况去巡视;在巡视中有针对性地下沉一级,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延伸了解,必要时进行暗访。
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意见》规定,巡视组要客观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情况,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巡视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分类别分层次移交,及时办理。要认真做好巡视意见反馈工作,反馈意见要准确、具体、中肯,充分发挥巡视意见反馈的教育、提醒、震慑作用。在反馈意见时,市委组织部派员参与班子成员的提醒谈话工作。
《意见》同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巡视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相关部门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形成巡视监督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 (记者 何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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